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国(校长)
顾 问:李颂武(书记)
副组长:陈昆明(副校长)
组 员:盛跃辉(教务科长) 杨 旭(办公室主任)
邓李亚(学生科长) 李 妙(团委书记)
郑健保(督导室主任) 谭晓勇(总务科长)
杨立兵(生产实习科长) 胡叶平(语文教研组长)
陈立功(教务科副科长)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种规范标准,组织开展、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传活动。
2.加强领导,统一布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管理和监督本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3.负责严把学校公文、会议标语、宣传标语用字规范关。
4.负责组织对教职员工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督查。
5.负责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学督导、检查、评估内容。
6.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的活动。
7.认真做好“张家港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评审的宣传、准备工作。
(二)副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及有关纪录。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总结,并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
3.负责收集整理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中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材料并归档。
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宣传,规范、制作、悬挂校园内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标语牌,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
5.建立、逐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6.加强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推行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强化训练,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7.督促、检查本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组员工作职责
1.教务科长负责各类活动的协调工作。
2.督导室主任负责教学常规管理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3.学生科长、团委书记负责对学生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及督查。定期利用班级板报宣传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收集整理学生评优、班级评优等资料中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
4.语文组长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系列活动,并作好纪录。
5.办公室主任负责上传下达上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的拟订、活动的开展和记录、档案资料的整理。
6.信息科长负责语言文字专题网站建设。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