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和湖南省教委、湖南省语委《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湘教师字〔1998〕3号)的要求,决定成立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促进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现将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委员会主任:陈建国
顾 问:李颂武
副 主 任:陈昆明
委 员:汪志明、文学兵、曾武、韩荣、张立志、邓李亚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工作人员如下:盛跃辉(办公室主任)、陈立功、肖维英、胡灿红、胡叶平、肖杜、周芬、胡丹、各专业(教研)组长、班主任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